Friday, September 21, 2007

經驗 (二)

自小便不喜愛上課,覺得是苦差。由小學至中三都不愛讀書。直至上了中四後成績較好才願意努力學習。到了預科時上課是為了入大學,上到大學才有機會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。畢業後工餘想找點挑戰便修讀法律。這挑戰真的很大,不單辛苦且每次考試都是誠惶誠恐。在完成法律課程後才真的喜愛上課進修,在其後十年修讀了天文、心理、語言、市塲等不同科目,對進修總算有丁點經驗可分享。

一、在開課時儘量坐第一二排,干擾少且通常成績較好。
二、找一些坐第一二排的同學一起温習及做功課。
三、若不明白又不好意思在堂上發問,下課後一定要找老師問清楚。
四、下課後要抽時間溫習,不要在學期末才趕温習應付考試,要讀書就一定要有時間溫習,以法律為例,每星期要求有十五小時溫習,若無足夠時間便應修讀要求較少時間溫習的科目,若想記得牢可學習記憶法,香港將會愈來愈多人學這東西。
五、組織小組做功課時忌找樣貌太出色的女士,她們通常很多應酬所以很難找時間開小組會議及做功課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That's why you never invited me to your group!!

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......原來你連天文同心理(唔係地理?)都讀埋! 記憶法課程如何? 我有興趣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