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過以下一個故事:有一天,一個有錢人對你說,他很欣賞你,想請你替他工作。但他有一個奇特的條件,就是你的薪金是每日計算,日薪是港幣八萬六千四百元,如何使用你的薪金隨意,但每天花不完的薪金不能儲起來,一定要還給他。那你怎麼樣?當然是儘量把它花完,吃喝玩樂請吃飯都盡力花,省得有餘錢要還人。 問題是:若果剛才所說的是時間,會否不同?
每天我們都有八萬六千四百秒,誰也是一樣。有人喜歡爭分奪秒,亦有人喜歡讓它白白渡過。要是我們能珍惜光陰,是否可以比別人得到更多?
常聽人說:「我很忙,無時間陪伴家人/看報刋/讀書/旅行/運動/睡眠。」但我們發覺很多時他們卻有時間放工後和同事說是非/和朋友通電話/上網傾談/唱K/看電視/閱讀明星新聞。當然,有人會辯說:「待我空閒我便會陪伴家人/讀書/旅行/運動。」但到有閒時多是人生轉變時,很多人是有病進醫院後才明白人生無常,要珍惜時間儘快做想做的事。假設你的生命只餘一星期,你會如何渡過?如果你覺得有那些事是你在那時一定要做的話,那些事便是你最重要的事,趕快做把。讓光陰白白渡過有如倒錢落海,你願意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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